昨年雪: 【全文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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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1章 星色(1)

    季辞从小惯见江河, 因而觉得北方人十分好笑——脸盆大的一片水也起名叫「海」,前海、后海、什刹海……虽然他也从未见过真正的海,但这并不妨碍他想笑。

    等他发现这些所谓的海, 在冬夜会冻成一片冰疙瘩, 跳下去都没法将人淹死,他就觉得更好笑了。

    海里淹不死人,浴缸却能淹死人, 北京城还真奇妙。

    就季辞个人而言, 他并不想寻死,事实上, 他这次来京是为了寻亲。

    怎么就差点丢了性命,他尚年幼的脑子完全想不明白, 只觉得恐惧。

    以及寒冷。

    人类毕竟是恒温动物,零下二十度穿单衣走在室外, 衣服还湿透了,任谁都受不了。

    好在很快衣服和头发就结满了冰,手脚也感觉不出寒冷, 他找了个桥墩坐下, 甚至感觉到一丝悠闲。

    灵魂轻飘飘的,似乎随时要离开身体,脑浆全是冻豆腐,痛苦的感觉反而减轻了许多。

    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,忽然有人踩了一下他冻木的脚。

    “是谁?”莽撞的家伙,却有一个很清甜的声音。

    季辞以为自己快死了,所以才会出现幻觉, 否则为什么冰天雪地突然冒出了一个小女孩。

    女孩被他绊倒, 在地上滚了一骨碌, 翻过身来惊惧地回望。她整个人裹成了一个球,风帽的边缘镶了一圈华丽软毛,像饼干盒上的俄罗斯小女孩。

    季辞爬起来,摇摇晃晃朝她走去。

    他快冻死了,而她全副武装,求生本能让他冒出了打劫的念头——野生动物都通过厮杀来获得过冬的储备,季辞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但他走到她面前,垂眸看到她的脸,却先愣了一秒。

    好漂亮。

    比饼干盒上的广告人物还漂亮,眼睛乌溜溜,映着天地之间微淡的雪光,奇怪的是她好像什么都看不见。

    季辞的夜视能力确实比一般人强,但这街上也不算伸手不见五指,他就这么站在小女孩的面前,她却像看不见似的,小脸东转西转。

    “你迷路了吗?你妈妈呢?你也没有家吗?”他嘶哑着嗓子问。

    小女孩听到他的声音,惊恐的表情稍微淡了些,朝着他的方向抓了一把,正好抓到他冰凉的手。

    像是打开了正确开关,突然整条街的灯火大亮,耀得两个小孩都眯起了眼。

    因暴风雪中断的电力恢复了。

    季辞的样子让小女孩震惊地瞪大了双眼。

    “你不冷吗?”

    什么狗屁问题,季辞的厌蠢症立刻犯了,又开始考虑打劫的可行性。当然冷,他快冻死了。

    但他还没下定决心动手,那小女孩居然自己开始摘手套。

    “这个给你。”

    她将摘下的手套直接套在季辞手上,厚羊绒里子,还带着暖和的体温。摘完手套她又去摘围巾,季辞这才发现,她的帽兜是连在围巾上的。

    “快戴上吧,哥哥。”她缩着脖子说道,头发立刻被北风吹得乱七八糟。

    看起来更蠢了。

    季辞没接她递来的围巾,想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羊绒手套带给他双手的温暖早已消失,他已经被彻底冻透。

    小女孩见他站着不动,着急地跺了下脚。她环顾四周,忽然发现路边立着一个电话亭,当即拉住季辞的手——确切说,是拉住她手套的线绳——如同遛狗一般,拖着他一路进了电话亭中。

    “来,这儿风小。”

    她将季辞按在座位上坐下,用围巾裹住他衣着单薄的身体,将帽兜扣在他的头上,随后从口袋翻出一张电话卡。

    “喂,妈妈,我跑出来找你了……不要着急,我在路边的电话亭……对,你慢慢过来,就在邮电局对面……没事,有个小伙伴陪着我呢……”

    陪着她的小伙伴甚至没有听完这个电话。

    当久违的温暖包裹住身体,倦意沉沉袭来,季辞靠着电话亭的内厢板昏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醒来时季辞身处于硫磺地狱。

    皮肤被熔浆包裹,头疼得仿佛有人拿着凿子在疯狂凿,耳边起初水声不绝,后来渐渐声响全无,只有柑橘香味的泡沫将他包围,不断散发馥郁芳香,让他很想呕吐。

    都是幻觉,他知道的。

    但痛苦如此真实,于广袤的寂静中,无时无刻不将他折磨,让他生不如死。

    苦海漫无边际,其实也就浴缸那么大,他却怎么都游不出来。

    唯一安慰是,偶尔有微凉的手抚摸他的额头,像天降的甘霖。

    那只手再次试探他的体温时,季辞努力睁开了眼。

    是个身材微丰的妇人,笑容和气,面颊玫瑰色。总之看起来是「家和万事兴」一词的具象化体现。

    他想象中妈妈应该就是这个样子,只可惜不是他的妈妈,应该是那个小女孩的。

    小女孩也在,看见他睁眼立刻扑上来,欢喜地叫:“你醒啦!妈妈,小哥哥醒了!护士姐姐,小哥哥醒了!”

    她好像打算通知全世界。

    真吵。

    季辞烦躁地闭上眼。

    他寂静如死的世界,突然被欢声充塞,抵抗不住的那种,像汉族人年节的鞭炮,噼里啪啦,偏要你领教欢乐与团圆。

    好似他醒来对她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好似他也可以参与她们的团圆。

    这么丁点大的女孩子,居然能制造出这么多噪音来,他在心里直抱怨。

    抱怨归抱怨,白噪音反而叫人好睡,两三下就将他催了眠。

    等再醒来时,高烧已经退得无影无踪,头也不疼了,季辞打小生病就好得快——这也难怪的,只有被偏宠的孩子,才会蓄意拖拉病程,为了赖家里少上两天学。

    他自幼没人可以撒娇的。

    那对母女却分明有点小题大做,盯着他喝粥、吃药,一再确认他真的没事了。

    才开始询问,他是谁,从哪里来,要上哪里去。

    哲学三大问。这算终极问题,谁能轻易答得上来?

    季辞沉默不语,喝粥倒是喝得很凶,差点没呛着,小姑娘坐在他旁边的座椅上,得意地晃脚,脚背上红皮鞋的宝石扣比舞厅的灯球还闪。

    “喝粥得配橄榄菜,我妈自己做的。”

    “知知别打岔。”那女人笑着摸了摸小女孩的头。

    知知。

    蝉吗?这名字还挺适合她的。够吵。

    季辞用筷子戳了点橄榄菜,放进嘴里慢慢品味道。反正不是他们四川人喜欢的味儿,辣子半颗都没有。

    那他接下来要回四川吗?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他是偷跑出来的,攒了大半年的钱,他二婶知道必然大动肝火。当然,可能她到现在都没发现他不见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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